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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龙治水”格局下的湄公河
2022-08-30 浏览:6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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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湄公河,源于泰语Mae Nam Khong,有“母亲河”的意思。一代代人沿河而居、生息繁衍,湄公河故而对流经的国家来说意义重大。然而,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对湄公河及其干流、支流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各国已将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变为共同话题。

  ◆中国环境报记者张倩

  3月末的春城昆明刮起了一阵“澜湄风”。

  会场外,来自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国(以下简称“澜湄国家”)的数百名青年参加了环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的“澜湄一起跑”活动。并且,各国代表还植下“澜湄友谊树”,通过澜湄合作各国青年和代表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表达了推进澜湄国家合作机制的强烈愿景。

  会场内,围绕澜沧江—湄公河水环境治理,澜湄国家代表在圆桌对话和分论坛的活动上,分享了各国在湄公河流域的环境治理进程中的理念和立场,以此为平台,交流探讨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水环境治理举措和难题应对办法。

  缅甸

  建立国际合作 完善法律标尺

  “从2012~2014年,缅甸《环境保护法》在国内逐步实施,再到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诞生,我们这个成立不到5年的年轻团队在水污染治理上做了很多努力。” 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司处长Tin Aung Win在圆桌会上分享了缅甸在水污染治理领域的一些尝试。

  缅甸的《环境保护法》中设定了环境保护的目标,既要厘清污染源头,也要保护自然遗产,造福于当代和下一代居民。通过法律和监管手段避免自然资源的减少和丧失,让一代代人兑现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承诺。

  为了践行《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水环境保护的目标,水质标准制定成为一项重要工作。由于起步较晚,缅甸正铆足马力追赶别国,力争早日制定出既切实可行又科学合理的一系列指标。

  “水域监管难度的确不小,我们还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了研究。” Tin Aung Win介绍。从向相关部委收集基本数据开始,再到与有关部门沟通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比较和平行研究。在亚行的协助下,水质标准有了积极进展。当前,缅甸着力于研究东盟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对水质标准的要求,以辅助当前数据的可行性。

  据了解,缅甸与亚行共同参与研究的环境标准涉及5个领域,其中地表水和地下水质标准是其中的重点内容。会上,缅甸代表表示,一旦相关水质标准出台,不仅使地表水治理工作更加高效,同时,对海岸和入海口的水质标准、地下水质标准都有重要意义。

  开展良好的国际合作对缅甸的水污染治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除了亚行的项目,缅甸还同日本发展机构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从而提高其国内水环境科研水平。不仅对污染严重的水域提供治理对策,这个实验室也成为可以提供更多指标的数据库,更高效地对数据进行整合和利用,从而有助于精细化地开展水质监管工作。

  柬埔寨

  从“心脏地带”下手

  纵观整个湄公河区域,柬埔寨位于河流下游。对于下游的人民而言,上游的水质状况如何会直接影响下游的水环境,因此柬埔寨水资源与气象部对跨区域的水环境治理和合作十分重视。

  柬埔寨的洞里萨湖位于其“心脏地带”,被当地人民视为生命之湖。柬埔寨也高度重视湄公河和洞里萨湖间的相互影响。

  柬埔寨水资源与气象部洞里萨湖管理局秘书长Tony Hell告诉记者,“降水多的季节,洞里萨湖有较强的蓄水功能,等到了干旱的季节,洞里萨湖可以给湄公河补充水量,二者具有较强的联动性。”

  湄公河和洞里萨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二者周边居住着约7000万人口,其中80%的人口主要依赖于渔业或者渔业相关资源而生。因此,其渔业的资源价值极高。

  随着渔业不断发展,水域内的鱼类和周边森林地区都受到影响。柬埔寨政府便从心脏地区——洞里萨湖着手,开展水域及周边环境治理。其政府部门进行了良好分工,并且跟基层社区进行很好的交流与实践,合理对生态自然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国际基金会(CI)湄公河区域总监Srabani Roy说,“由于政府与当地社区的良好互动,给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持。洞里萨湖附近地区,存在不少生活在湖上的家庭,也可以称之为 ‘浮动的村庄’。在政府的引导下,他们从一开始在洞里萨湖生存、以湖养家逐渐演变成懂得鱼类加工,并且通过更少量的捕鱼创造更多财富、走向市场的村民。”据Srabani Roy介绍,基于这样的转变,水域周围150公顷土地得到了有效的环境整治。约5万公顷的鱼类保护区和25000公顷的森林区域得到保护。此举不仅维系了洞里萨湖的水环境相对稳定性,也对保护附近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做出贡献。

  老挝

  既要有严格监管 也要有社区参与

  相较而言,对于湄公河的关注,老挝是起步较早的国家之一。湄公河流经老挝境内有3800多公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挝属于湄公河的干流国。正因如此,老挝较早出台了有关环境监管的法律法规。

  对此,老挝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司土壤与水污染控制处处长Somsanouk Phommakhot谈到,“老挝在环境领域颁布了7部法律法规,包括2005年颁布的《工业废水排放法规》、2012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工业处理法》以及此后出台的环评指令、环评指导意见、针对工业废弃物和管理的法规、国家环境标准和最新颁布的《水资源法》。”

  日益严格的环境标准在水治理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尽管境内大部分水域处于良好状态,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老挝对水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比如,水质监测工作更加密集。每年以不同的时间段开展多种监测,重点关注9个核心指标,包括pH值、温度、溶解氧、硝酸盐、大肠杆菌等。老挝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水资源司专家Chindavanh Souriyaphack向记者介绍:“在老挝,采样后的水质分析是基于国内颁布的相关水质标准,同时也根据ISO1705标准进行监控。目前,老挝已经建立起水质监控网络,监控面积不断扩大,已覆盖18个省份的158个站点,其中有11个监测站是沿湄公河而建。”

  2013~2015年,老挝开展一系列工作,在116个站点进行监测,涵盖46个流域、54个子流域以及21个支流。通过相关监测和研究,老挝开展水环境治理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此外,老挝希望通过水环境治理让老挝的卫生状况得到保障。即到2030年,至少让大部分城市地区的人口都享有健康的水源。那时,每个社区、每户家庭建有废水处理设施,或者有合理的排水管道对废水进行科学排放,促成老挝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这是老挝关于水污染防治的2030年愿景。为了实现这一愿景,除了政府积极努力,还需社区参与和呼应。因此,老挝设立了这样的目标:先在城市地区给每一个社区提供服务,提供可行的节能技术,以相对低廉的运营成本来提高社区和家庭对废水处理的行动力,让每个居民都参与到水资源的保护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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