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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
2020-06-08 浏览:8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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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9〕4号


(一)标准创新奖:一等奖1个,奖励100万元;二等奖3个,分别奖励20万元;三等奖10个,分别奖励10万元。


申报项目达不到评审标准时,奖项可空缺。


(二)标准应用奖: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万元,三等奖奖励30万元;考核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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